建/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标准
办理一级资质所需以下要求:
1、企业资产:
(1)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。
(2)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。
2、企业主要人员:
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建/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/师(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)执业资格 ;
说明
建市[2016]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“关于注册建造/师、中级以上职称人员、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、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”要求 。
3、企业工程业绩:
近5年承担过6项单体建/筑工程幕墙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建/筑幕墙工程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办理二级以下要求:
1、企业资产:净资产400万元以上。
2、企业主要人员:
(1)建/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/师不少于4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建/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/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(或注册结构工程师)执业资格 ;结构、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 ,且专业齐全 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 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。
(5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。
一级资质:可承担各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。
二级资质:可承担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筑幕墙工程的施工。
以下为旧标准与新标准的对比栏,其中包括了名称、企业资产、运营状况、企业主要人员要求、业绩方面要求等等;
· 名称方面:由"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"变为:"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";
· 企业资产方面:
一级资质标准:由"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"变为:"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";
二级资质标准:由"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"变为:"净资产400万元以上";